2023-08-17 19:50:10 来源 : 鄂东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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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范。《办法》明确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那么在该《办法》公布之后,目前市面上“生鲜灯”的使用情况如何?8月14日,记者走访了市区集贸市场、超市发现,使用“生鲜灯”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在东门路一家集贸市场,肉摊上、卤菜柜顶,均存在使用“生鲜灯”照明的情况。在其中一个卖猪肉的摊位,切好的肉上方悬挂着一排发着红光的吊灯,这些灯的灯罩为红色,圆形发光点呈环状分布,红白相间。被照射的肉质光泽感强,显得更加新鲜,像加了一层鲜嫩滤镜。摊主表示,摊位用的都是这种灯,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生鲜灯”的“美颜”效果真的如此强大吗?记者发现,离开“生鲜灯”的照射,在自然光下的猪肉顿时“暗淡无光”,失去了血红“气色”,变得有些“惨白”。
记者观察到,“生鲜灯”的使用主要集中在水果摊、猪肉摊和部分凉菜摊位,灯光的颜色大多为红色系,西红柿、水蜜桃、肉类在这种暖色系光源下呈现出一种更饱和鲜艳的颜色,让消费者很难分辨出食品本身的颜色。
经常买菜的陈女士告诉记者,“摆放在摊位上的肉在灯光的照射下红润有光泽,买回家发现颜色和摊位上看到的不一样,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给生鲜产品补光,市民李先生则表示:“肯定不真实,灯光照着会觉得肉质好看,关灯后会差很多,给人以误导。”
“好生意都用生鲜灯”“好看才好卖”“强劲增鲜”……在某电商平台搜索“生鲜灯”时发现,不少商家都打着诸如此类的营销标语。介绍页面显示,有“生鲜灯”的销量达到了2万多,而评论区,都是买家使用“生鲜灯”后的评论。
如今这一状况即将迎来改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目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在日常监管中,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大力宣传,提醒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另一方面,鼓励销售者采用净菜上市、冷鲜上市等方式销售食用农产品。
(责编:汪泽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