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3 00:19:06 来源 : 问法
劳动仲裁一般都会开庭审理。法律快车提醒,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申请人则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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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前,记录人员应当查明仲裁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仲裁员宣布开庭及仲裁相关事项,告知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审理中,仲裁员应当听取双方陈述和答辩,主持庭审调查、质证和辩论、征询当事人最后意见,并进行裁决前调解。
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应当在庭审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具体如下:
1.劳动仲裁申请书,一般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则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